4月10日上午,海南??诃偵椒ㄔ簩ι婧谏鎼哼`法犯罪案件馮某鳥、劉某瑚、朱某風和劉某良4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庭審。龍?zhí)伶?zhèn)仁三村20余名村民和村干部旁聽庭審。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期間,馮某鳥糾集被告人劉某瑚等人數次前往瓊山區(qū)大園路某酒吧鬧事。被告人馮某鳥分別于12月13日、21日和28日糾集被告人劉某瑚等人在大園路某酒吧內分成兩桌喝酒,雙方往地上摔空酒瓶、對罵叫囂佯裝要打架,故意引起酒吧現場秩序混亂,將客人嚇跑。
2018年1月,被告人馮某鳥成為“三龍會”微信群的群主,2018年2月7日,“三龍會”成員吳某丁在海口大園路某酒吧門口處被人打傷,被告人馮某鳥在“三龍會”微信群里提議到該酒吧打砸報復。當晚,被告人馮某鳥伙同被告人朱某風、劉某瑚等幾十人來到酒吧將酒吧的鋼化玻璃門、蘋果電腦、光束搖頭燈等設施打砸損壞,經鑒定,共損失人民幣4.6萬余元。
2018年2月6日晚,劉某良的朋友告訴他“演豐人”欠錢不還,只有打架贏了才肯還錢,讓劉某良召集人與“演豐人”打架。劉某良便在“三龍會”微信群里號召成員到瓊山某學校門口集合打架,并叫來劉某瑚等人參加。劉某良在群里要求成員帶上刀、鋼管等器械。被告人馮某鳥看到消息后也在“三龍會”微信群里號召成員前往打架。當晚,馮某鳥、劉某良和劉某瑚等十幾人攜帶刀、鋼管等前往約架地點,未找到“演豐人”后離開。
公訴機關認為,4名被告的行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4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由于該案案情較為復雜,涉案被告人較多,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