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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紅珊瑚 十男子觸法獲刑

2018-06-06 17:28:23 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作者:夏金蓮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福鼎新聞網(wǎng)訊(夏金蓮)6月5日,市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一起十人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依法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梁某壽、馮某君、周某文、戴某冬、羅某通、葉某森、劉某豐、王某興、紀某猛、劉某楠等10人拘役3個月至有期徒刑7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萬元至2萬元不等。Qq9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2016 年1月初,被告人梁某壽、馮某君經(jīng)商議,由兩人共同出資,馮某君擔任船長,駕駛三無捕撈漁船前往我國東海海域捕撈野生紅珊瑚。計劃敲定后,梁某壽、馮某君通過他人或電話聯(lián)系的方式雇請被告人周某文等八名船員,并購買捕撈紅珊瑚所用的漁網(wǎng)、鋼管、石塊等工具。明知出海捕撈的是野生紅珊瑚,周某文、戴某冬、羅某通、葉某森、劉某豐、王某興、紀某猛、劉某楠仍接受梁某壽、馮某君的高價雇請。幾天后,被告人馮某君帶領被告人周某文、戴某冬從浙江省臺州市出發(fā)到達停泊在我市前岐鎮(zhèn)柯灣海域的已被標寫虛假船號的船舶。隨后,被告人梁某壽安排車輛先后將羅某通等其余六人及捕撈工具運送至船舶上,并出資19萬元作為捕撈費用讓施某清(另案處理)幫忙轉交給馮某君。同月13日,市公安局邊防民警對停泊在柯灣海域的船舶進行登船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船存放有紅珊瑚的捕撈工具,漁網(wǎng)上還殘留零星紅珊瑚(累計重4.4434克),遂當場將被告人馮某君、周某文等九人抓獲歸案,并從船上查扣現(xiàn)金19萬元。案發(fā)后,梁某壽也主動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Qq9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梁某壽、馮某君、周某文、戴某冬、羅某通、葉某森、劉某豐、王某興、紀某猛、劉某楠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為目的,積極準備工具、共同制造條件,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jù)10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Qq9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文章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廖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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