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游晨楓)備受關注的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今日公布事故原因,竟是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zhí)互毆導致車輛失控。而福鼎一名乘客只因停車地點不合心意,就與司機起沖突大打出手,近日,市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勇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8年3月28日17時,被告人林某勇下班后在桐山街道某轉彎處等候公交車。公交車司機被害人池某駕駛公交車至該彎處前方的公交車終點站??奎c???,被告人林某勇因此產生不滿,遂在上車后以被害人池某停車地點造成其上車不方便為由責罵池某,繼而二人發(fā)生口角。隨后,被告人林某勇下車將駕駛座車門打開,并將被害人池某拉扯下座位,對池某拳打腳踢,造成池某顏面部、胸部等多處挫傷腫痛、左側多發(fā)性肋骨骨折,經鑒定,被害人池某的損傷屬輕傷二級。
2018年4月5日,被告人林某勇被市公安局抓獲。5月11日,被告人林某勇的朋友代為賠償被害人池某醫(yī)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58000元,并取得被害人池某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勇無視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