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wǎng)訊(法院 張高雅)夫妻二人編造投資項目,騙取朋友133萬余元。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二起詐騙案,判處被告人董某寧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00元,被告人喬某雁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
2019年底,被告人喬某雁編造其在山西省投資鋼材基樁租賃項目,通過向被害人小由、小禾介紹可以出資購買鋼材基樁用于租賃賺取租金獲利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的信任。
2019年底至2020年初,喬某雁共收取被害人投資款153800元。喬某雁取得上述款項后,于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間以投資分紅、退還投資等名目分別返還給被害人小由、小禾部分款項,剩余錢款79819.5元被用于個人消費、生活開支等。
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間,喬某雁的丈夫被告人董某寧虛構設備投資項目,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計310588元。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間,被告人董某寧虛構了電池殼采購項目、征地項目、網(wǎng)絡維護工程項目、端午節(jié)員工禮品采購項目等事由,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計872690元。詐騙所得錢款均被董某寧用于個人日?;ㄤN及購買股票等。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
被告人董某寧、喬某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二人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二人坦白、認罪認罰和喬某雁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79820元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