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社會法制 > 社會萬象
投稿

多人販賣冰毒獲刑, “毒窟窿”坑了別人坑自己

2014-10-11 16:28:43 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作者:陳君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多人販賣冰毒案,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六部、電子秤等物品及毒品20.3254克,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CFN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2013年3月至7月17日間,被告人姜某某、胡某某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張某某、蔡某某,在福鼎市桐城街道邊貿(mào)賓館門口、桐山街道一建商住樓樓下、深緣賓館及山前街道萬嘉超市等處,向吸毒人員林某、薛某某等人販賣冰毒。其中,被告人姜某某多次販賣冰毒共計30.049克,被告人胡某某3次販賣冰毒共計8.7764克,被告人張某某參與販賣毒品冰毒2次,共計7克,被告人蔡某某參與販賣毒品冰毒1次1克。CFN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某、胡某某、張某某、蔡某某違反國家毒品監(jiān)管制度,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單獨或伙同他人予以販賣,其中被告人姜某某販賣毒品數(shù)量達30.049克,被告人胡某某販賣毒品數(shù)量達8.7764克,被告人張某某販賣毒品數(shù)量達7克,情節(jié)嚴重;被告人蔡某某販賣毒品數(shù)量為1克,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姜某某、胡某某因販賣毒品被判過刑,現(xiàn)又犯販賣毒品罪,系毒品再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姜某某有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蔡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定為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CFN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文章來源:福鼎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福鼎新聞網(wǎng)”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福鼎新聞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新聞熱線:0593-7856234 技術服務:0593-7998976 網(wǎng)上投稿
關于本站 | 廣告服務 | 免責申明 | 招聘信息 | 聯(lián)系我們
福鼎新聞網(wǎng) 版權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