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只要有從善之念,就能夠獲得自我的救贖。近日,福鼎法院受理了一個“無奈”妻子和涉毒浪子的離婚案件。
蘭青(化名)與耿明(化名)系85后的年輕夫妻,婚后育有一男孩,原本一家人應(yīng)當享受家庭和樂之美時,耿明卻染上了毒癮,影響了原本幸福的家庭生活,蘭青恨鐵不成鋼,將耿明告上法庭,要求與耿明離婚。
經(jīng)辦法官在送達案件材料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這對年輕的夫婦仍有感情,只是因為耿明的吸毒惡性,影響了夫妻間的溝通,蘭青仍然希望能和耿明經(jīng)營好家庭。因此,經(jīng)辦法官耐心向耿明分析了夫妻感情出現(xiàn)隔閡的主要問題是耿明的吸毒行為,吸毒不僅是違法得,還不利于自己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耿明向法官表示他會爭取戒毒。
開庭前,蘭青向法庭申請撤回起訴,表示耿明向其保證會戒毒,且其在收到傳票后就沒有再吸毒,并努力賺錢來籌劃兒子的學(xué)費,他們已經(jīng)終于重修舊好。
法官提醒,為了家庭美滿、身心健康,請遠離毒品。
(通訊員:福鼎法院 彭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