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法院調(diào)結(jié)一起因服裝店老板拒交房租而引發(fā)糾紛的案件。
2013年5月份,浙江省瑞安市人莊某準備在福鼎市海口路打造一條高檔服裝名品街,遂成立瑞安市某服裝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并承租了??诼返拇蟛糠值昝?。之后將福鼎市的服裝店老板召集起來并將??诼返牡昝孓D(zhuǎn)租給服裝店老板,并承諾在一年內(nèi)將海口路打造成高檔服裝名品街,包括在人行道上安裝休閑椅、啟動景觀燈、安裝監(jiān)控攝像頭、聘請保安等事項。被告陳某是服裝店老板之一,其向瑞安市某服裝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了三間店面,交繳了14萬多元的房租,并花費了100多萬元對店面進行了裝修。但瑞安市某服裝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客觀原因沒有按期完成承諾的一些事項,此舉引起了服裝店老板陳某的不滿,其以拒交房租來表示抗議。經(jīng)多次催繳無果后,瑞安市某服裝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遂訴至福鼎法院。
經(jīng)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原告瑞安市某服裝市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陳某當庭達成了如下調(diào)解協(xié)議:一、原、被告雙方繼續(xù)履行2013年5月3日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二、被告陳某于2015年1月30日之前交清福建省福鼎市??诼返赇伔孔?萬元及利息;于2015年3月10日前交清剩余房租,共54440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