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社會法制 > 法制論壇
投稿

拾到槍支并私藏,獲刑一年四個月

2014-11-28 15:55:53 來源:福鼎新聞網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xte福鼎新聞網|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2013年4月間,被告人李某在福鼎市太姥山鎮(zhèn)某酒吧附近拾得一支銀灰色自制左輪手槍,遂帶回其租住的福鼎市太姥山鎮(zhèn)秦海新村一民房內藏放。2013年9月間,李某得知其朋友蔡某與他人結怨,遂將該槍支借給蔡某并由蔡某保管,后蔡某把槍支交由其他人保管。2013年10月8月17時許,福鼎市公安局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一公寓內查獲該槍支。經寧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學研究所鑒定,該自制槍支機械結構正常,以火藥燃燒為動力,可以正常擊發(fā)運動短彈,認定為槍支。xte福鼎新聞網|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本案罪行,屬累犯,應從重處罰;但其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xte福鼎新聞網|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在拾得槍支后應第一時間上繳公安機關,若私藏則會觸犯刑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xte福鼎新聞網|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威發(fā)布平臺

文章來源:福鼎新聞網 責任編輯: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福鼎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福鼎新聞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新聞熱線:0593-7856234 技術服務:0593-7998976 網上投稿
關于本站 | 廣告服務 | 免責申明 | 招聘信息 | 聯系我們
福鼎新聞網 版權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