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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7-18 17:53:00 來源: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2012)鼎民初字第769號eJO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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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臻:eJO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本院受理原告楊應(yīng)忠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2012)鼎民初字第769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民二庭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eJO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特此公告eJO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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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     eJO福鼎新聞網(wǎng)|今日福鼎|福鼎新聞信息權(quán)威發(fā)布平臺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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