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 皮曙初、梁建強)“開車時接打手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議嚴加管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聯(lián)名遞交議案,建議“修訂法律、升級管理手段,加大開車打手機處罰力度”,對開車時接打手機實行扣6分處罰,并考慮將其與酒駕違法行為一樣入刑。
代表們在議案中指出,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低頭族”“手機控”人群中不少人是機動車駕駛員。一些駕駛員對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有共識,但對開車打手機的危害卻存在僥幸心理。“開車時接打手機,極易釀成惡性交通事故。”
代表們建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開車打手機“扣2分處20至200元罰款”這一條款,修改為“對機動車駕駛員行駛途中撥打接聽使用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扣機動車駕駛員6分的處罰”。同時,考慮將開車打手機納入《刑法》,同酒駕這種違法行為一樣入刑,按“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代表們還建議,加大執(zhí)法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建設更多的高清電子眼,做到每個路口都有高清攝像頭,對駕駛員開車打手機行為進行高頻次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