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wǎng)訊(王漳)4月2日,福鼎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下依法發(fā)布的決定、命令案,對違法人員蔡某(36歲,吉林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2022年4月2日凌晨5時17分許,違法行為人蔡某(36歲,吉林人)駕駛一臨時車牌為魯GX0G00的貨車行至福鼎市五里牌高速口疫情防控檢查點,未按檢查站工作人員要求停車登記,駕車強行沖卡逃避檢查。
接到報警后,福鼎市公安局組織警力立即展開調查,同日6時許,民警在福鼎市管陽鎮(zhèn)至柘榮縣路段查獲違法行為人蔡某及車輛。經(jīng)詢問,蔡某對其為逃避檢查而強行駕車沖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提醒,當前,全國各地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防控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guī)和相告防疫通告要求,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防疫工作。對違反相關防疫規(guī)定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